根据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要求,经研究并请示上级党组织批准,10月14日上午,石龙区法院总支部支部在院二楼会议室召开成立选举大会。党组书记、院长李波出席会议。会议由上届机关党支部副书记林曙光通知主持。
会上,上届机关支部书记王洪哲同志向大会作工作报告,通过了《选举办法》,经全体党员表决通过了新一届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监票人、计票人,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出中共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委员。
党员大会召开后,新一届总支部召开第一次会议选出王洪哲为石龙区法院总支部书记,林曙光为总支部副书记,并对各自职责作了分工。
随后,在上一届机关支部委员会主持下,4个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经差额选举,分别选举出4个党支部委员,并召开了第一次支委会,选举林曙光、赵晚晴、张永前、吴天生为立案庭、综合审判庭、综合、执行局四个支部书记。
新当选的同志纷纷表示:将永葆初心本色、赓续使命职责,以时不待我、只争朝夕的紧迫和舍我其谁的担当,忠诚守护并服务于党的伟大事业,不断构建和夯实法院的信仰基石,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做好新时代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根本利益,努力交出一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优秀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