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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2-08-16 09:16:44



    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8月15日上午,石龙区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石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波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广跃主持。

    会上,分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副院长王广跃对石龙区法院在2021年度的营商环境工作全省、全市的排名情况进行通报,并对2022年1-7月份营商环境数据进行通报,同时,对2021年度营商环境工作第三方评估给出的有关考核指标数据进行详细解读。综合得分较全省基层法院前沿分值低7.06分,较全省平均值高0.44分;我院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案件平均结案用时为84.5天,2021年首次执行案件平均办理用时目标为80天,平均用时未达到省工作预定目标;在企业登记阶段建立了企业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度,但未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智慧法院建设与应用存在薄弱环节;庭审直播率低,调解人员多元化、专业化不足,特邀调解人员信息公开不到位等。针对以上短板提出了进一步优化措施:一是集体谋划,形成合力,全面提升;二是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常态化,形成铁拳,重点打击拒执行为,提升执行实际效果,实现执行效率和质量;三是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案事例宣传力度,促进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四是推进法院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同合作,共建企业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五是进一步推动智慧法院转型升级,重点是庭审直播率等;六是进一步充实特邀调解人员行业类型,促进多元化矛盾化解;七是推进调解员信息公开、公示,完善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完善数据统计、绩效评估等日常管理制度。

    会上李波院长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院干警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每一个营商环境案件做起,充分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要熟悉考核指标,精准指导、严格落实。牵头部门要持续强化对营商环境案件的识别和管理,立、审、执各阶段压缩耗时,督促各部门优化执行合同指标提升。各责任部门立足审判职能,持续完善工作举措;三要落实责任。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要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审限管理,跟踪督促营商环境质效提升。

责任编辑:王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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