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扩大《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社会认知度,7月21日上午,石龙区法院组织干警在区圣德广场开展《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活动,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波参与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横幅、现场讲解等形式对平顶山市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向过往群众进行宣传解读,并提供政策咨询和现场答疑服务,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优化营商环境氛围。
此次活动设立了咨询台,摆放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容、石龙区法院2022年上半年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等展板3块,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相关问题12个。下一步,石龙区法院将继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法院工作职能,严格落实《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