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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荆斩棘 力求高效 勇作农信社保护神

记石龙区法院执行员刘矿伟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2-08-01 09:13:00


    刘矿伟,男,汉族,29岁,法律本科文化程度,2006年4月份经考试进入石龙区法院工作,现任执行局执行员。

    一年来,在区委、院党组和执行局领导的正确带领下,他在工作中能够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努力学习增素质,廉洁务实树形象,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促使执行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和谐统一。2007年10月被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省法院评为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2008年被院里评为先进个人。

    2009年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清理信用社积案活动”,他很快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全身心地投入到活动中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有力地促进活动的有效开展。他每天早上七点准时出发,奔赴执行第一线;对大案、难案实行集中执行;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建议在电视台公开曝光或者启动联动制约机制,效果明显。在本次活动中,他为清理案件到处奔颇,行程上万里,几乎没过星期天、节假日,参与执行案件200余次,参与办结执行案件68件,亲自办结案件42件,执结标的93万元,实际到位86万元,执行效果突出,受到法院领导、信用社领导高度好评。

    他敢于大胆执法、敢于碰硬,措施有力,对赖帐户给予强有力的震慑。活动中,他组织大的集中执行活动六次,拘留被执行人12人,组织搜查活动26次,采取查封、扣押物品价值23万余元,冻结被执行人款项48万元。有效地震慑了一批赖帐户,在社会上树立了诚信为荣、赖帐可耻的氛围。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在此次专项清理活动中,他每天与同事起早摸黑,废寝忘食,甚至双休日、节假日都在第一线,他从无怨言,例如他执行石龙区信用联社申请执行人民路街道办事处X村民委员会和X庄煤炭工业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中,X煤炭工业有限公司已破产多年,X村民委员会又负债累累,他和同志们多次去村部找X书记协调解决,X书记就是不见,常常以开会、出差为名推辞,去银行营业网点走访调查也没发现有存款,拘留X书记又怕引起不良的社会效果。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最后去村部找的次数多了,又加上他和同志们的辩法析理,在强大的威慑下,X书记自觉认识到不履行判决的后果,自己个人拿15万元还本付息,使该案顺利执结。

    一年来,他虽然在平凡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不自满,他说这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组织期望还相差甚远,他决心在新的一年里时刻以争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的标准和优秀执行员的行为规范严格约束自己,政治和学习并重,充实和完善自己,勤勉敬业,实干进取,圆满来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石龙区的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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