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以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为主线,加快案件审理进度,依法优质高效地审结了全部案件,确保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〇〇九年以来该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08起,结案108起,结案率为100%,其中调解撤诉案件101起,全部在法定期限内提前审结,调撤率为94%。该庭还坚持法制宣传、案件回访考察、司法建议等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延伸服务活动。近年来,该庭多次被评为区院先进集体,基本上实现了办案效率、案件质量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钻研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民二庭干警狠抓政治业务学习,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时刻牢记人民法官的职责和使命,勤奋刻苦,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钻研法律、法规,在办好案件外,积极地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调研、宣传和司法建议等法制教育活动,在省市区级发表调研报告或论文7篇,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发表法制宣传稿件32篇,对案件进行回访考察6次,到当事人住所地公开审判11次,扩大了办案的社会效果。
二、探索民商事审判规律,努力化解矛盾。
石龙区由于存在大量的个体煤矿,原来规划管理不善的历史原因虽然经过清理整顿,但仍不时有超界开采,破坏煤田资源的现象发生,同时亦产生了煤田开采超界侵权类纠纷。对此类案件由于个体小煤矿大多属家族经营或几人、几十人合伙经营,一旦形成纠纷,极易造成矛盾的扩大化。针对此类超界开采侵权案件的特点,该庭多次会同区煤炭管理机关的技术人员和专家,下矿井、查巷道、翻图纸、查资料,把所争执的开采界点搞准确无误后,组织双方静下心来,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握手言和。并对审理此类案件写出专门的调研文章,对有益的经验予以推广。
三、提高办案效率,努力做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面对案件日益增多的现状,该庭干警努力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班加点工作,加快办案进度,确保案件在法定时限内提前审结。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该庭干警坚持做到文明接待、文明执法,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宣讲法律,多做调解规劝工作,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从而心平气和的消除纷争。认真开展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积极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和民事裁判文书改革,加大调解力度,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该庭干警所审结的民事案件,撤诉和调解率占94%。多年来,该庭干警所审理的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冤、假、错案和上访告状事件,受到院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四、秉公执法、文明办案,争创“人民满意”的审判部门。
今年以来,民二庭干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官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文明办案,在工作中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抵制不正之风侵蚀,该庭干警们讲求审判艺术,注重办案效果,让当事人服判服法大力开展调解年活动。由于全庭人员责任心强、工作态度认真,办案质量高,精品意识强,受到了上级法院、区委、区人大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