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下午,平顶山市中院领导赵学军一行到石龙区法院调研,督导“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和审判执行质效、诉服质效等工作情况并召开座谈会。石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武中立和班子成员陪同。
赵学军一行首先查看石龙区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制度文件、问题台账和简报等相关资料 ,武中立汇报石龙区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面临的问题与不足和下步工作打算,以及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和目标任务,各班子成员围绕活动开展谈了认识、体会和收获,市中院相关部门通报石龙区法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提升办法。
赵学军对石龙区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表示充分肯定,就做好活动深入开展和提升审判质效工作,赵学军要求:一是认识要提高。要深刻领会“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找出来,把能力提上去。二是工作要具体。要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短板要迅速查摆、挖掘原因,改进作风,迅速补齐,扭转局面。三是重点要突出。要以审判执行大提升、作风大转变作为工作重点,精准施策,整合力量把活动开展与提高办案能力、为民司法和服务发展大局有机统一,坚持共促进、共提升。四是方法要科学。要克服疫情不利影响,积极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引导群众运用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等措施,既要做好疫情防控,又要抓好审判执行等主责主业,促使整体工作全面发展。
武中立表示:石龙区法院将认真落实中院领导赵学军提出的工作要求,并以此次调研督导为契机,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摆不足,通过活动深入细致的开展,使全体干警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为民司法进一步牢固,推动石龙区法院各项工作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