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召开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会,认真落实省、市、县扫黑办关于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贯彻实施的要求,全面理解和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主要内容。全体班子成员及在编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院长武中立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把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是要加强理论学习,开展学习培训。紧抓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关键群体”。利用班周例会、党员会、专题培训会对全体干警进行教育培训,开展学习、答题活动等形式,不断提高理论素养能力。
三是要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掀起学习热潮。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巡回宣讲,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同时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持续发布《反有组织犯罪法》知识问答、图解、动画等宣传内容,突出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特色亮点和重要条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