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对推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 长:武中立
副组长:王广跃 孙延辉
成 员:马仲平 王洪哲 何伟 简春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广跃兼任,李米黄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林曙光、王国生、吴天生、安超、赵晚晴、张永前、薛佳佳、党晓凯、吴广、李米黄、王向乐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推动落实推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定期组织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安排相关工作。2.加强与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法委、区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营商环境牵头部门、评价机构的沟通对接,在市法院和区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做好涉及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的相关工作,确保相关工作举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3.其他与营商环境有关的日常工作。
成立营商环境评价信息填报小组,组长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广跃兼任,李米黄担任办公室副组长,成员:王玉琪、孟亚苹、张培培
评价信息填报小组职责:负责涉营商环境材料收集、整理、完善;接受营商环境评价信息填报相关培训,并熟练掌握信息填报技能;负责第三方评价时相关信息填报。确保填报信息全面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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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