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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关于区委巡察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24 10:03:41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8月11日至9月20日对区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11月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针对反馈意见进行部署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整体情况

    1.高度重视。收到反馈意见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反馈意见清单,将反馈意见分类分部门,由所属部门认领,负责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开始后,严格按照既定整改方案进行,定期对整改进度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2.建立台账。以反馈意见为依据,将4大类13项问题分别制作为整改落实台账,明确整改工作责任人、完成时间,对照整改,完成一项、注销一项。

    3.立行立改。对于台账列明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落实,能立即整改落实到位的,绝不拖延,确保第一时间整改。不能立即整改落实的,制定整改计划和预定整改措施,随时跟进整改进度。

    4.加强督导。由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认领的整改任务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方向,加快整改落实进度。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仍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未全方位严格落实各项学习制度。一是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二是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周一定为院党组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日,确保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学习同步推进。

    已整改完毕。

    2.领导班子议事有不规范现象。修订完善了《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实现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

    已整改完毕。

    3.工作作风有进一步改进空间。一是制定完善帮扶干部管理制度,坚持好“五天四夜”驻村工作制度,压实帮扶人员责任,督促帮扶责任人积极主动作为,工作中更加细心、耐心、专心,确保各项问题和整改台账的准确性、全面性。二是严把材料审核关,对于各项剖析材料、谈心谈话记录等,由院纪检监察和政治部负责把关审核,发现照搬照抄、生搬硬套,不符合个人真实情况的,一律退回,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同时,加强机关公文管理,完善起草、审核把关制度,切实提高公文制发水平。

    已整改完毕。

    4.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作为不够积极。一是严格执行院党组制定的各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选取辖区代表性民营企业20余家,由院班子成员、员额法官分包走访,征求各家企业对司法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并且慎用强制执行措施,最大程度保障企业生产经营。

    已整改完毕。

    5.扫黑除恶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大“打财断血”力度,涉黑涉恶执行案件由专案小组负责,确保快审快执。二是强化司法建议应用,将司法建议作为长效工作机制,对于发出的司法建议跟踪落实,确保件件有落实。

    已整改完毕。

    (二)履职尽责不够到位,审、执质效和案件管理有短板

    6.案卷评查工作不够严谨细致。一是加强案件的全程监管,案件承办人作为案件质量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书记员加强文书校对和审核。二是由审判管理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抽查工作,随机挑选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全院通报,限期整改。

    已整改完毕。

    7.案件管理流程可以进一步规范。一是加强已结案件的归档工作,所有案件结案后三个月内必须完成归档入库,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二是上诉案件及时移转,由诉讼服务中心协调各审判团队和中院立案庭,确保按期移送。

    已整改完毕。

    8.执行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通过加强对执行案件的节点管控,缩短案件执行周期,提升执行质效,确保“3918”核心指标稳步提升。二是规范管理执行款物,严格落实“一案一账户”,所有执行款按时发放,扣押赃物设立仓库,专人管理。

    已整改完毕。

    9.队伍建设可以进一步加强。一是强化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机关管理规定对借调、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加强培训,对于人民陪审员定期进行组织培训,提高陪审率。

    已整改完毕。

    (三)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制度笼子有待进一步扎牢

    10.主体责任履行不很到位。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以党组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围绕纪律意识淡薄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结和以案促改活动,加强警示教育,引导教育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党规办事。

    已整改完毕。

    11.工作纪律执行不够严格。一是围绕内部管理,完善会风会纪、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制度、内勤管理制度,突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做到长抓长管长严。二是加大对工作纪律的督查力度,对违反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严格纪律处分要求,从严处理并执行到位。三是对于被通报批评的少数同志,责成作出书面检讨。

    已整改完毕。

    12.财务管理方面有不规范现象。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报销审核,所有报销必须由综合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院领导签字审核后方可报销,明确差旅报销标准,杜绝超标准报销情况。加班补助已停发。

    已整改完毕。

    (四)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组织建设不够规范

    13.组织生活开展流程不够严格。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主动、按月、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政治部和党小组及时将党费的收交情况进行登记并公示,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提出严厉批评并从快整改落实到位。

    已整改完毕。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区法院党组将继续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法院各项决策部署上为广大干警做好表率。认真听取群众诉求,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要求,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体现到审判质效提升上,体现到司法服务的优化上,进一步提升司法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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