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的实际行动,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着力推动形成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听群众呼声、解群众难题、主动回应群众期盼和诉求的良好氛围,特制订如下惠民措施及内容并做如下承诺:
1.加强一站式建设,便民利民,提供休息区,免费使用雨伞,当场需要修改起诉状的,免费提供修改、打印、复印等服务,让群众少跑路。
2.进一步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民商事案件审理周期提速20%。
3.进一步探索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执行效率,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效,实际执行到位提升5%左右。
4.加大普法宣传,拍摄系列普法视频,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通俗易懂的形式普及民法典等法律知识。
5.每月一次主动到街道、社区等人口密集区开展普法宣传。
6.开门纳谏,诚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各界人士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关注法院,认真倾听各行业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
7.助力乡村振兴,跟踪问效结对帮扶社区和脱贫群众致富路,采取送果树进农家等形式,帮助群众增收并美化居住环境。
8、走出去,到企业、社区等征求意见,改善民生福祉,优化营商环境。
9.群众依法依规复印判决书免收工本费用。
我院将紧紧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目标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大局,护航发展,保障民生,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