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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稳、六保”在行动  权益保障进行中

  发布时间:2021-01-27 16:31:11



    “感谢石龙区法院!感谢执行法官!我公司的执行案件终于得到了解决……”2021年1月26日上午,河南万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将印有“公正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石龙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承办人)黄霄手中,一面锦旗承载着的不仅是对该院执行局干警的感谢,更多的是对该院执行工作的肯定。

    2020年9月,河南万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与平顶山市石龙区辖区某企业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向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万盾公司要求被执行人支付所欠工程款。石龙区法院执行局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后,该企业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局副局长黄霄、干警程志强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发现该企业为民营企业,现已处于停产状态,除厂房设备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贸然处置被执行人企业的财产会不利于该企业的长远经营和引发不良连锁反应等不稳定因素。同时,执行人员还了解到所欠工程款为申请执行人应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考虑到这是一起涉民生案件,执行人员多次到被执行人企业向该企业负责人释法析理,阐明法院的执行立场,说明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执行中,执行人员一边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控制措施,避免其财产转移,一边征求申请执行人的意见,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和解。最终在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得到了被执行人企业负责人的高度重视和充分信任,自行变卖了部分厂房设备,把所拖欠的工程款履行到位,该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石龙区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引导以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切实把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政治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司法办案中去。针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努力缩短案件审理时间、提升执行效率,以实际行动和举措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服务,与企业一起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王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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