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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法院:情系贫困户 调解复亲情

  发布时间:2020-10-27 11:58:14


    “妈,以前是我做得不好,这段时间经过康调解员帮助我们回忆您这些年来对俺爸无微不至的照料和对家庭的付出,我知道错了,我以后一定会像对待亲妈一样孝敬您的......”

    近日,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当事人为贫困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纠纷,修复了亲情。

    高庄社区的郭某刚去世,郭某的儿子郭某某与郭某的妻子赵某因遗产继承要对簿公堂。原来,赵某是郭某的再婚妻子,而郭某某是郭某与原配所生。郭某与前妻离婚后,独自一人把郭某某抚养长大。郭某某成家后,郭老汉经人介绍与赵某结为夫妻。2016年郭老汉突发脑溢血,因为家庭贫困,没有及时治疗,落下了病根,干不了重活,这几年家里家外都靠赵某忙活,一家人虽然生活贫困但从没红过脸。赵某将郭某某当亲儿子一般对待,在郭家的这几年,一直帮郭某某带孩子做饭,没想到,郭老汉刚去世,郭某某就将继母赵某告进法院。原来,郭某某去世后留下了一处宅院,赵某担心郭某某不赡养她,就想将这处院落占为己有。而郭某某担心房子给了赵某,赵某改嫁,房子落到他人手里。于是双方对簿公堂。

    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从法与情的角度细心释法明理,帮助他们回忆这几年彼此间点点滴滴的付出,回忆郭老汉在世时家里的幸福与温暖。同时还联系赵某的帮扶责任人一同帮忙做工作,说服双方互谅互让。

    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郭某某承诺赡养赵某,并签下赡养承诺书,房子归赵某和郭某某共同所有,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王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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