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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真情在 干戈化玉帛

  发布时间:2010-07-06 09:56:29


    近日,石龙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调处了一起原告有上访情绪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

    2010年1月10日被告关某驾驶轿车将原告夏某撞伤,造成原告三处十级伤残,被告也被起诉追究刑事责任。本案的民事赔偿部分起诉到民一庭后,因原告上后未愈,不能到庭,承办法官当天就和原告的代理人其母亲联系,了解原告的想法和要求,并向其解释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平抚原告的激动情绪。经过法官的劝解,原告表示愿意与被告调解处理。第二天法官又赶到看守所见了被告关某,向被告转告了原告的要求,告诉被告民事赔偿部分会影响他的刑事量刑。被告表示要法官转告其家人积极和原告协商,尽最大努力赔偿原告。随后,法官经双方家人叫到一起,做双方的工作,在案件受理后第五天,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家人愿意支付原告各项赔偿款138000元,原告同意并自愿放弃对被告的其他的诉讼请求,并对被告表示谅解,保证不上访,不上诉。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协议书,随后法官冒着酷暑和被告一起来到原夏某家,将赔偿款送到夏某的床前。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说和下握手,相互表示谅解。感谢法官的努力,对法官的处理表示十分满意。

责任编辑: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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