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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多措并举加强校园安全防护

发布时间:2010-06-02 11:18:31


    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针对当前存在的校园安全问题,因教施策,加强教育防范,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主动介入,协调沟通。积极和学校协调,任命3名业务见长的副院长和庭长为学校法制副校长,每月定期为学生授课,以案例作导引,讲解预防青少年犯罪和侵权责任法及民法通则等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是因势利导、循循善诱。定期邀请学生旁听典型案件庭审,以案讲法,析疑解惑,启发学生作学法、守法的楷模;组织并辅助学生开设模拟法庭,现场总结矛盾的焦点,组织辩论,增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能力和使用能力。

    三是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利用近期的典型案例,详细讲解,对突发性案事件作深度分析,对事件预防作细致的布局,引导学生加强自我保护。

    四是多方联动、协调联络。联系教师和学生家长详细讲解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和关于监护责任方面的法律知识,提高安全防护和责任意识。

责任编辑:黄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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