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4日,石龙区法院邀请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证人员赴宝丰县城现场见证,强制腾房,顺利交付。这次强制腾房活动,由石龙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马仲平和法警队主管领导简春刚亲自部署,并带领多名执行干警和法警奔赴现场,按照分工对屋内物品进行排查、清点,最终经当事人确定无误,在代表委员和公证人员见证下,将一处门面房强制腾空,并顺利交付权利人。
这个案件还得从多年前说起。。。。。。2005年,张某在宝丰县商业总公司改制时购买了位于宝丰县城某处两间门面房,并依法取得房产证。2015年,张某装修这两间门面房时,乔某说这个房子是自己的,带人更换门锁,占有该房屋。随后,双方将此争议诉至法院。2018年9月11日,石龙区法院做出判决,要求被告乔某停止侵权,将房屋返还原告张某并一次性支付房租损失98000元及其他相关费用。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10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乔某一直没有交付房屋,也不履行其他法律义务,故张某于2019年2月向石龙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乔某竟玩起了失踪,我院执行法官黄霄多次打电话、发信息联系未果,后多方查找联系到被执行人乔某的代理律师,律师声称乔某有病,一直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无法回来配合腾房。黄霄法官立刻带领同事赶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通过在门诊和住院部调查,均未查询到乔某在医院有就诊和入院治疗记录,在医院查询期间,乔某电话依然处于关机状态。承办法官黄霄没有放弃,后多处打听,调查到乔某的工作地和现居住地多次前往,但依然没有见到乔某本人。根据线索,黄霄与同事多次蹲守,终于在乔某家门口碰见了接老母亲回家居住的乔某妻子。乔某妻子表示不想让年迈的老母亲知道此事,拒绝与执行法官黄霄谈论此案,但黄霄没有放弃,释法说理,经过再三沟通,乔某妻子愿意考虑腾房问题,但需要给她时间与乔某商量。黄霄法官不断努力,乔某妻子终于确定愿意腾房。我院于2019年10月22日依法下发腾房公告,责令乔某于11月10日之前迁出房屋,逾期未迁出,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但乔某到期未腾房,于是我院安排强制腾房,出现了开始的一幕。。。。。。
这次强制腾房活动,得到了到场代表委员的一致好评,他们点赞道:“整个腾房过程井然有序、公开透明,这样零距离见证执行,石龙区法院向社会彰显了阳光执行和规范执行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