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金融执行科自挂牌成立一年来,在化解金融领域纠纷、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保护银行债权、服务辖区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7月3日上午,石龙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广跃和石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沈全锋一同来到金融执行科视察涉金融案件执行工作进展,协调、对接金融案件最优办理措施,着力破解涉金融执行难题。
一年来,该院执行局执行金融科专门负责涉金融案件执行工作,对拒不偿还银行贷款的“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及时冻结、扣划财产;对有偿还能力,拒不偿还的被执行人给予司法拘留,并保持执行高压态势,重点打击规避执行与恶意逃避金融债务行为,必要时移交公安机关,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运用综合惩戒机制和多元化宣传渠道,曝光失信“老赖”基本信息,创新金融案件执行机制,实现法院与金融机构的良性互动。
下一步,石龙区法院将紧紧围绕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目标,严格排查“骨头案”、“钉子案”等重点案件,加大对涉金融案件的执行力度,提高涉金融案件执结率,依法维护金融债权权益,严厉打击贷款失信人,与金融机构合力维护金融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