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需要做到执行措施有硬度、有广度、有深度,进一步强化司法权威,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更多的执行获得感。
一是要依法突出适用拘留措施、严惩拒执犯罪,增强强制执行硬度。要给失信被执行人以警示和威慑,法院必须刮起“执行风暴”,亮出决战的“拳头”。要坚持“大胆适用、严格程序、风险防范”的工作原则,在执行攻坚中突出适用司法拘留措施,对那些拒绝到庭,拒不配合核查财产,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坚决依法予以司法拘留,让拘留如利剑时刻高悬“老赖”头顶,对被执行人产生强大的震慑力。要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用好法律赋予法院的这一武器。对那些无视法院执行命令、藐视法院执行权威的犯罪行为,无论其发生在执行的哪个环节,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要强化对申请执行人自诉拒执罪的宣传,畅通当事人提起拒执刑事自诉的渠道,调动申请执行人打击拒执罪的积极性,以此倒逼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真正让拒执犯罪无处遁形。
二是要综合运用多种强制措施,拓展强制执行广度。执行工作往往是与被执行人斗智斗勇,法院要综合施策,多措并举,确保强制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强制搜查、限制消费、限制出境等强制执行措施,并持续保持对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要积极探索悬赏执行、定制失信彩铃等新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围堵”。要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运用信用惩戒措施,强化信用约束,实现与社会管理部门间的失信信息共享,让失信被执行人受到从事特定行业、任职资格、荣誉和授信、参加招投标活动等限制。同时,借助电视、广播、报纸、广场屏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示曝光,督促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大限度挤压“老赖”的活动空间,努力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舆论氛围,真正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三是要健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升强制执行深度。执行难很多时候难在“人难找、物难查”。面对被执行人通过多开企业账户、大量线下交易、“假离婚”、“假诉讼”、“假破产”、“躲猫猫”、“玩失踪”等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法院既要深化内部协作,树立执行工作全院“一盘棋”思想,整合贯通立审执,强化财产保全措施的运用,注重调解书的可执行性,确保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顺利衔接和高效运行,形成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内部合力;还要加强与公安、拘留所、不动产登记、车辆管理、工商及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积极开展不动产、机动车辆、股权、银行存款查询冻结扣划及被执行人查找、教育疏导等方面的协同合作。同时,要加强与基层人民政府及基层自治组织的联动配合,依托被执行人所在地便民诉讼联络员、社区干部,充分发挥其在查找被执行人下落、举报被执行财产线索以及调解当事人纠纷等方面的优势作用,努力破解“人难找、物难查”的执行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