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97.5元小额案件并非小题大做,相反彰显了法律的尊严和温度,给人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据报道,日前,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人民法院执行了今年以来该市涉案金额最小的执行案件,执行金额仅为97.5元。
2017年11月,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5岁女孩谭某跟随其祖母在县城摆摊配钥匙,谭某自行到旁边理发店与店员颜某的小女儿玩耍,颜某因害怕谭某嬉戏打闹影响顾客,便叫谭某到店外玩耍,见喊了多次无果,颜某用手牵谭某到店外。谭某称其被拉伤,颜某先行支付了195元的检查费用给谭某祖母。后颜某起诉到茶陵县法院,称检查费用应双方共同承担。今年1月3日,茶陵县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双方各自承担50%的责任,检查费各自承担97.5元。但是应由谭某祖母承担的97.5元,一直没有归还颜某。颜某不服,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经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谭某祖母将钱交到颜某的手中,双方握手言和。
在当今社会,97.5元钱绝对算不上大数目,不会对人们的正常生活造成大的影响。有人认为,在此事件中,颜某为了97.5元就将对方告上法庭,如此较真,似乎不近人情;法院为一点小钱就“大动干戈”出动执行力量,有点小题大做,浪费了有限的执法资源。然而,在笔者看来,公民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和司法机关执法力度越来越大,是大力推进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人们之间难免会发生纠纷。发生纠纷后,怎么解决?争吵,甚至大打出手都不可取,最好的办法就是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地接受调解。调解不了,就走法律程序,这是法治社会解决问题最有效的手段。对涉及经济类案件,即使涉案金额再小,亦关乎法律公平、公正和公民权益,须认真对待。否则,也会酿成大祸。因此,茶陵县法院法官执行97.5元小额案件并非小题大做,相反彰显了法律的尊严和温度,给人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