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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言大义

  发布时间:2018-06-29 16:52:28


    短评

    互联网法庭:让诉讼异地完成

    原告在海南、被告在吉林、审判长在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一场互联网购物合同纠纷就在网上开庭了。今后,这种在网上开庭审理民商事纠纷案件,在郫都区将成常态。设立互联网法庭,能够实现从立案到审理,从举证到质证,从开庭到调解,从判决到执行都在网上进行,打官司就像网购一样方便。

    网购纠纷并不少见,但因为诉讼成本等原因,一般诉至法院的案例却不多,笔者认为,网络诉讼是规范网购行为的一剂“良药”。

    网络诉讼从立案到审理,从举证到质证,从开庭到调解,从判决到执行的“一条龙”服务都在网上进行,原、被告及法院等三方不用在法院齐集一堂,就能实现“零距离”的庭审,实现诉讼目的,还可以通过网上旁听,扩大庭审的宣传教育面。

    有了网络诉讼的“紧箍咒”,一些网购商家也不会任性地欺骗消费者,因此,网络诉讼是规范网购行为的一剂“良药”。

    其实,其他非涉互联网的一审民商事案件,也可以采取网络诉讼的新模式,解决天各一方的当事人的诉讼难问题,让网络诉讼的作用发挥到极致,这是普通民众翘首以盼的事情。

责任编辑:黄霄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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