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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法院开展“六五”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8-06-05 16:34:27




    6月5日是第47个世界环境日,也是我国新环保法实施后的第4个中国环境日。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环境与资源保护合议庭成员来到辖区人民路上开展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上午8时,区法院干警早早来到普法现场,设置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摆放普法展板。对过往群众发放500余册环保宣传单页,并对群众的法律咨询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共接受群众咨询20余次。

    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普及了群众的法律知识,还提高了群众的环保意识,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黄霄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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