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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措施促使少年审判工作步入良性发展

  发布时间:2017-12-20 08:56:10


    今年以来,石龙区法院少年庭深入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不断强化少年审判工作,使少年审判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快车道。

    完善少审机制,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庭前谈心制度”、“心理辅导制度”、“判后释法制度”,建立起了以法院为龙头,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未成年犯帮教联动机制。

    法律进校园,把学校建成学法教育基地。少年法庭到多所学校开展院校联手“法律进校园”活动,建立了法制园地、法律咨询室、法制信箱,不定期组织法官到学校解答学生遇到的法律问题。

    学生到法庭,使审判法庭成为感受教育基地。少年法庭定期选取典型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组织在校学生到法庭旁听案件的审理,让学生感受直观的法制教育,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在庭审中,注重对犯罪原因的调查,加大法庭教育力度,增强旁听学生的自律意识。

    普法入辖区,把辖区建成宣传教育基地。少年法庭选取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辖区建立法制宣传栏,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责任编辑:黄霄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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