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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法院建设要重视网络安全保密工作

  发布时间:2017-08-02 10:41:48


    当前,全国各级法院都在如火如荼地开展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智慧法院的建设虽然在提高审判质效、服务法官办案、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推进法院科学发展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对法院网络安全保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我国的网络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随着智慧法院建设迈向纵深发展,人民法院网络安全保密工作存在的弊端愈加凸显,如专业技术人才的缺乏、内网频繁遭受攻击、移动存储设备的违规接入滥用造成失泄密事件时有发生等等。人民法院要深刻认识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条件下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网络安全保密工作。

    一、当前法院网络安全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应用的普及,法院日常审判、办公等工作均实现了无纸化网络化操作,这对法院干警的网络安全保密意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现实中法院大多数干警思想上认识不到位,并不重视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甚至单纯地认为网络安全保密工作仅仅是法院审管办等负责信息化设备维护部门的职责,这在无形中给网络安全保密工作增添了巨大压力。

    2.移动存储设备的违规接入、滥用。移动存储设备的广泛应用,方便了工作人员文件流转,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没有授权而直接将各类计算机和移动设备接入内网或者在各台计算机之间滥用移动设备,尤其是有病毒木马的U盘、移动硬盘,这样很可能会造成在内网传播病毒、移植木马、造成内网信息安全漏洞和泄露内网机密等严重后果,对内网安全造成严重破坏。

    3.外部网站攻击。网络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问题关系到国家稳定、经济命脉和个人切身利益。从网络拓扑结构上看,我国因特网实际上是接入美国因特网的一个分支,网络技术、网络资源和网络控制权均受制于人,网络技术的发展也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由于法院审判资源的特殊性,造成国内外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核心技术大肆攻击法院内网,窃取审判秘密。

    4.制度建设未同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当前,全国法院都在积极开展智慧法院建设,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改变传统法院诉讼模式,为群众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现代化诉讼服务。然而,人民法院在智慧法院建设的过程中,过多的倾向于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创新诉讼服务方式,完善各项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而忽视了网络安全保密工作,致使制度建设未同步。

    5.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网络安全保密工作是一项对专业技术要求很高的工作。目前,智慧法院建设过程中各法院初步建立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技术力量薄弱,有限的技术人员应对较多的是故障排除和软件运行维护工作,另外部分技术人员多为临聘人员,待遇低、心不稳,影响技术队伍的稳定。另一种外包模式也是弊端丛生,长期依赖外包会导致法院在人才培养和机构建设上存在严重依赖和惰性,缺乏专门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二、改进法院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的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警意识。要强化法院干警的网络安全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的教育,从思想上筑牢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的防线。加强对法院干警的计算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定期组织网络安全知识培训。加强技术培训,让广大干警识别计算机病毒、网络遭受攻击等情况,懂得如何查杀病毒木马和预防病毒入侵等。同时,禁止干警在网络运用中使用盗版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软件和内外网之间的随意切换;禁止浏览一些缺乏可信度的网站、打开不明来历的电子邮件等等。

    2.注重人才培养,打造专业队伍。首先,法院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争取政策,引进人才,把技术精、有责任心和热爱法院事业的信息技术人才充实到法院中来,提供条件保证信息技术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有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技术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培训,使他们了解必要的法院审判和管理工作程序,以加深对法律业务的认识。最后可以将一些普通的维护工作通过外包或招聘合同制人员来完成,从而使技术人员摆脱繁杂的事务性工作,集中精力主攻网络安全保密工作。

    3.扎紧制度牢笼,强化保障措施。要根据智慧法院建设建立与时俱进的管理体制,完善信息数据管理体制,保障数据安全。有条件的法院可以自身建设或者由高级法院统筹建立法院数据中心,存放法院数据,并明确各类数据保存年限和备份方式。厘清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的责任部门,随着智慧法院建设的深入,可建立信息技术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实现现行管理与信息化的对接功能。要结合信息技术的发展改变陈旧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探索符合法院司法特点的管理模式。要加大资金投入。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必须有足额的经费加以保障,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4.开通专线平台,做到专网专用。为减少内外网及党政内网之间的随意切换、移动存储设备的违规接入和外部网站攻击的风险,可以探索建立与行政机关互通的网络专线平台。该平台区别于法院内网、党政内网和开放式互联网的网络专线平台,其建立在互联网之上,可以通过任意接入互联网的电脑登录,但登录后即隔离出安全隔绝的专线网络,在互联网和司法、行政内网之间桥接一个虚拟网络平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在此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公文流转、网络审批,当事人可通过该平台进行相关诉讼活动的申请,通过审批后即获得一定查阅权限等。

责任编辑:王琼瑶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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