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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效奖罚机制 调动干警主观能动性

  发布时间:2010-03-23 15:36:54


    2009年度,我院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带领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涌现一批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1年3月,为了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和市中级法院评先奖励的通知精神,以及平龙法[2009]55号文《关于2009年度加强调研、法制宣传、信息、案例编报、统计分析等五项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出色完成任务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通报和物质奖励。

    韩运池院长指出,全体干警要切实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争先意识,获得先进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没有获得奖励的部门和个人,要深入查找不足,查找根源,深入查摆,切实整改,迎头赶上。下一步,将建立健全奖罚机制,对全体干警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

    韩运池院长要求,全体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使我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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