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前公示是选人用人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扩大民主、加强监督需要经历的必要环节,目的是方便公众监督党政机关选人用人,避免干部带病提拔。当前,干部任前公示还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笔者建议采取以下三措施防微杜渐。
一是少走形式, 合理确定公示内容。拟提拔任职或提名的干部作为公示对象,必须经受干部群众检验。首先要在公示区域上适当延伸,扩大监督范围;其次要阐述清楚公示对象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及现任职务等情况,不能含糊其辞;第三是要发挥新媒体传播作用,用报纸、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将公示期限适当延长,方便群众监督。
二是对监督举报不能敷衍塞责。要秉持敬畏之心,对干部任前公示发生的监督举报,深入调查研究,如查证属实,要及时停止公示对象选拔任用到新岗位,依法依规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及时给举报者反馈,给舆论解压,确保任前公示中处理监督事宜的严肃性。
三是做好公示反馈,提升群众信任度。现在的干部任前公示手段丰富,但接到的监督举报很少。细察其中缘由,一是监督举报要求实名举报,或要求举报人提供详尽线索等,手续比较麻烦;二是调查核实机构为本级或本地区部门,执行人员多少和被举报对象存在利害关系,如此纷繁环境下,任前公示就成了摆设。所以,不仅要真刀真枪核查举报事项,还要将核查情况及时公示反馈,引导群众参与选人用人的政治建设,只有赢得群众信任,才能提升选人用人的质量。——萧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