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作为人民法院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种重要手段,在市场经济日趋完善的今天,越来越起着重要的作用。
石龙法院行政庭法官将民事案件的调解理念引入到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同样注重和解。在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时,一是耐心讲解行政法律、法规知识,使被执行人心服口服,并深入部分行政机关讲解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改善执法环境,从源头上抑制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增长。二是关心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深入到被执行人得家中、厂房,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注重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消除了被执行人普遍认为的“官官相护”抵触情绪。三是细心寻求执行的突破点。针对在执行实施过程中,改变了过去以中止、终结作为结案方式的做法,注重执法的延伸工作。通过大量运用庭外协调机制,及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