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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亲力促执行 多年赔偿终讨回

  发布时间:2017-06-07 09:47:56



    “太感谢了,感谢石龙区法院,感谢武院长,多亏有你们呀,要不这钱真没有着落...”6月6日上午,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武中立亲自到石龙区大庄工人村将执行回来的赔偿款交到了谢明军等9名诉讼代表人的手中,两年来,这些年已半百的老人终于拿到了执行款,他们喜笑颜开,无比感动。

    这起案件耗时两年之久,因被执行企业长期歇业,企业资产全部被其他法院查封,被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一直杳无踪迹,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石龙区法院执行法官何文强辗转多次到被执行人所在企业走访、寻找、调查未果,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该案申请人系平煤大庄矿退休职工,因被执行人宏鹰洗煤厂紧邻居民楼,造成该居民楼受到严重污染,严重影响这些退休老人的生活,无奈之下,受害居民诉诸法律。石龙区法院判决宏鹰洗煤厂赔偿受害112户居民90000元。但进入执行程序后企业早已歇业,履行能力差,案子拖了两年未结。"夏季雷霆"执行活动开始后,武中立院长听取该案承办人汇报案情后说:“想尽办法也要解决这些受害老人的实际问题,不能让他们对法律失去信心!这案子不能再拖了,我亲自包案,一定要把这个‘骨头案’啃下来!”。于是,在武院长的亲自指导督办下,执行局组成专案执行组,终于在几日前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找到了被执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就在对其准备采取拘留措施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这起涉及112户的环境污染赔偿案件终于得以结案。

    石龙区法院自开展“夏季雷霆”集中行动以来,在院长武中立的领导下,积极奋战,用实际行动来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地打击了“老赖”们的嚣张气焰,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威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黄霄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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