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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法院四项措施落实“十条禁令”

  发布时间:2010-03-19 11:02:56


    近日,石龙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以落实“十条禁令”为抓手,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队伍作风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举行签订落实“十条禁令”目标责任书仪式。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韩运池与院领导班子成员、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了落实“十条禁令”责任书。二是在全院开展集中学习“十条禁令”活动,组织全院干警举行以“十条禁令”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考试,确保人人熟知“十条禁令”规定的内容;三是召开廉政监察员座谈会,公开找毛病,提意见,建章立制,加强教育防范,整改提高。四是对外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做到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对反映情况和问题,十日内予以公开明确答复。

责任编辑: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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