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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执行不忘初心 重击“老赖”勇于担当

  发布时间:2016-12-21 10:08:01


    俗话说,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诚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有一些人的失信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道德体系,影响了法律尊严,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些人,通常被称为“老赖”。

    自9月以来,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快速启动“百日执行风暴”活动,该院执行局局长王广跃每次都赶赴现场,全体执行人员主动牺牲节假日及休息日加班加点,使全面推进执行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止到12月15日,该院执行局共新收案件277件,实际执结案件192件,执结到位金额8434.3852万元;发布失信被执行人450人次,网拍48次,成交27次,拍卖成交率56.25%,网拍成交金额609.84万元;对36起案件的36名被执行人罚款12.6万元,对26人采取拘留措施,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4案4人,自诉案件立案5件,结案4件。其中自7月执行改革以来,该院接收郏县异地执行案件占本院新收案数的42%,目前正在陆续执结中,并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好的反响。

    舞钢市被执行人牛某欠石龙区农信社1030万元两年未还,在判决生效后,依法拍卖流拍,农信社申请以流拍保留价抵偿其债务。农信社工作人员和执行法官经过十多次长距离奔波,历经十多次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9月21日执行法官何文强再次赶到舞钢办理相关手续时,牛某又怕被拘留以各种理由避而不见。从当日上午10点到下午6点,经过百十条短信“温情感召”,牛某终于当晚10点签字,至此抵偿裁定生效,案件执结。

    像何文强同志一样,执行法官们的行程每天都排得满满的,即便是节假日,他们依然奔波在执行一线,从早到晚一直忙碌,他们身心极度疲惫,但经过短时间的休整后,又精神抖擞地加班。尽管执行路艰难,但他们从不放弃,铁一样的队伍,铁一样的精神,重锤打击老赖,倾心维护百姓利益。

    12月19日,石龙区人民法院院长宋景婵在院执行工作推进会上再次强调:“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担负着维护法律尊严、打击犯罪的神圣使命,通过打击‘老赖’的失信行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一如既往坚定地站在权利人的立场上,维护生效判决的严肃性,对“老赖”施以重剑,对人民勇敢担当。”在石龙区法院,这样的行动还在路上,这样的感动还有很多,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百日执行风暴”还在继续。

责任编辑:黄霄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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