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院抽调年轻干警开展进“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的“五进”送法活动,很多法官感到困惑和不解:我案件都办不完,哪有时间去送法?内部普法有普法办,外部普法有司法局,法院掺和普法有意义吗?
彼时,我作为一名刚开始办案的法官,和另外4名干警集中办理了360余件物业合同纠纷案件。在审理中,我发现,该批次案件涉及县城天权、龙飞、融城等大部分小区,其他小区的物业公司也处于观望状态,随时准备诉讼。
在送达法律文书时,常听居民辩解道:“我家楼下大货车乱停放,早上很早就启动,影响正上高中孩子的睡眠。多次要求物业管理,但物业就是不管,别想叫我给他钱。”“我家楼顶漏水,墙面都起霉啦,给物业说了也不管。” “电动车被偷了,物业管不了,我为什么要交钱给他?”答案虽有不同,归根到底是物业公司未履行好工作职责。
面对业主的指责,物业公司负责人也很憋屈:“居民对物业的职责不了解,有些不是我们管的,我们解释他们也不听。公司物业管理收费本来就低,一般的维修我们会做好,需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的,也帮居民申请了。我们收不到费用,就没办法正常开展维修,如此恶性循环,我们还不如早点撤出来。”
经过调查,2011年至2013年,我院受理的物业合同纠纷案件由零急剧发展到数百件之多,并呈增长趋势。2008年以来,我县城市建设步伐加快,一批批规划整齐、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管理有序的新建住宅小区拔地而起,引入了物业公司的服务,改变了以往小区粗放式、单位托管等管理模式,居民更加体验到了城里人的滋味。
但物业费收取率仅为20%左右,导致物业公司集中起诉,让新生的物业管理成为居民热议的话题,也让办案法官感觉到物业法律知识普及亟待进行。
“五进”送法的法官们根据审判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整理出法律条文和案例,制作好精美课件,印制了法律宣传手册。他们利用周末时间,到县城4个社区,对楼栋长开展物业普法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解答居民疑问,一定程度缓解了居民对物业法律知识的需求。
我们审理的这批案件,在办案法官的扎实调解中,在送法法官的专项普法中,业主们了解到了更多物业法律知识,明白了权利与义务,案件调撤率达95%。
我们将案件审结情况及后续情况反馈给宣讲团,宣讲团认真规划了物业专项宣讲活动。三年来,我和我的同事们进社区给居民代表、社区干部讲解物业法律知识,进小区给业主解答物业法律问题,进住户家中发放物业法律手册,开展宣讲活动40余场次,覆盖到县城所有社区、大型小区,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
今年4月,我们对天权小区的业主回访,业主反馈到:普法让他们学到很多物业法律知识,他们依法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新聘请了物业公司,现在小区管理越来越规范,越来越美丽。
喜笑颜开的还有物业公司,他们反映,普法给公司及业主带来了巨大的改变,大家法律观念发生了转变,公司物业管理职责越来越明晰,收费也越来越容易。
2014至2016年,我院审结的物业纠纷案件每年维持在100件左右,业主被诉的主因是长期不在家、联系方式不详等,造成物业费无法收取。
细细思量,增加普法宣传力度,为基层群众打开了一扇法治建设家园的大门。法治清风徐来,群众法治意识逐渐转变,按章办事、依法办事正成为常态,一些因旧观念引发的法律纠纷自然渐渐减少。群众主动缴纳物业费,享受更优质物业服务,实现良性循环,安居乐业。这不就是普法吹来的法治春风润“物”细无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