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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与厚爱

  发布时间:2016-05-11 10:30:39


    从人的天性讲,人人都渴望自由,一旦被人约束就会产生抵触情绪,更别说严格管理了。

    可是,放眼官场,那些落马官员,哪一个不是放任自己,规避管理,视党纪国法为无物的“自由主义者”?只有失去自由才知道组织严管就是爱的道理。比如,某国企老总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死缓,在其忏悔录中把自己走向深渊“怪组织未提醒”:“我曾经有过美好向上的追求,也想做一个纯洁高尚的人,没想到如今却沦为一名罪孽深重的阶下囚。如果纪委、检察院能够定期不定期地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进行预防腐败、廉政警示谈话,我就可能不会犯罪,即使犯了也会有所收敛,不会发展到今天这种严重程度。”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曾经强调,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于这句话,每个党员干警都需要仔细琢磨。当下,我们有些法院领导对下属充满了“信任”,相信下属都有自我管理的能力,对干部放任不管,干警八小时内外在干什么都不知道,直到有的干警被纪委叫走才如梦方醒。也有的领导信奉“少栽刺多栽花”信条,不愿得罪人,总想当“老好人”,因此,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警也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殊不知,“严是爱,宽是害”,“小洞不补大洞尺五”,“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对于干警信任不能代替监管,平时当老好人终究还是要当害人害己的恶人,出现的小毛病、小问题,如不及时敲打、告诫,小错误会不断放大,最终不可挽回。平时对下属和同事“扯扯袖子”“咬咬耳朵”,早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多当“保健医生”的“严管”才能让干警经常“照照镜子”“出出汗”,防微杜渐,才是对干警真正的“厚爱”。

    无论是领导不愿严管,还是干警不愿被严管,实际上都是一种讳疾忌医的表现,其结果是不言而喻的。在此,我们有必要重温扁鹊治病的故事:扁鹊进见蔡桓公,站着看了一会儿,说道:“您的皮肤纹理间有点小病,不医治恐怕要加重。”桓侯说:“我没有病。”扁鹊离开后,桓侯对左右的人说:“医生喜欢给没病的人治病,把治好病作为自己的功劳。”过了十天,扁鹊又进见,他对桓侯说:“您的病已到了肌肉里,再不医治,会更加严重的。”桓侯不理睬,扁鹊只好走了,桓侯又很不高兴。过了十天,扁鹊又进见,他对桓侯说:“您的病已到了肠胃,再不医治,会更加严重的。”桓侯还是不理睬。又过了十天,扁鹊在进见时远远看了桓侯一眼,转身就跑。桓侯特意派人去问他为什么跑,扁鹊说:“皮肤纹理间的病,用热水焐、用药热敷,可以治好;肌肉里的病,可以用针灸治好;肠胃的病,可以用火剂治好;骨髓里的病,那是司命神的事情了,医生是没有办法的。桓侯的病现在已到了骨髓,所以我不再过问了。”过了五天,桓侯浑身剧痛,派人去寻找扁鹊,扁鹊已逃到秦国去了。桓侯就死了。

    我国古代医学经典《黄帝内经》中也有句名言:“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治病如此,管理一个团队,同样如此。要确保法院干部队伍的肌体永远健康,富有生机与活力,就必须坚持不懈地与肌体中的腐败现象作斗争,不失时机地清除各种致病隐患。这种“清除”也有“上医”“中医”“下医”之分;“上策”“中策”“下策”之别。“上医”与“上策”,就是提前预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这就要求我们的各级领导,正确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管理理念,以“宁听骂声不听哭声”的气度与远见,在“早”“小”“细”乃至“未”字上下功夫,在日常队伍管理上再管严一点、细一点、早一点。当然,在管理过程中也要注意方式方法,让干警愿意与自己交朋友,如此,才能对队伍的健康状况了然于胸,管理起来才能“对症下药”,起到“药到病除”甚至“不医自愈”的效果。

责任编辑:黄霄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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