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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当事人送旗致谢

  发布时间:2016-04-28 11:49:03



    4月28日上午,舞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派员专程驱车百公里到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将一面印有“为企保驾护航,高效执行楷模”的锦旗送到该院,以表内心的感激之情。

    2014年,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与深圳市金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并判决深圳金源公司向舞阳钢铁公司支付48494887.49元,但因深圳金源公司无履行能力一直没有按时给付。

    该案件依法移交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后,承办法官对金源公司的财产情况以及经营现状进行调查,但鉴于该企业已经多年没有经营,也没有有形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陷入僵局。2016年3月21日,承办法官通过查询得知金源公司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有一起申请执行的案件,随后该院执行局立即派执行人员奔赴深圳调查取证,在查证金源公司确有到期债权后,果断采取执行措施,依法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的互负债权进行抵消,及时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给经济困难时期的舞阳钢铁企业甩掉了债务包袱,为舞阳钢铁企业尽快调整产业结构,扭亏为盈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黄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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