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石龙区法院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努力为破解“执行难”寻找新的突破口,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效率,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该院累计将35案的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通过强化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限制其办理银行贷款,乘坐高铁、动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到高级娱乐场所、高级饭店、高档酒店消费,以及其子女就读高档私立学校等,敦促他们自觉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法律义务。
在强大的信用压力下,全年共6名“失信”被执行人因受到惩戒而主动提出履行还款义务;该院执行案件结案率达99.4%,同比提升9.1%,实际执结率上升18%,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执行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